由“品牌弱國”走向“品牌強國”,需要從三個方面入手,一是大力培養我們的企業家;二是要鼓勵發展我們的品牌咨詢業;三是積極培育我們的品牌量化機構。——魏義光
當今世界,作為資本擴張的重要手段和主導市場的表現形式,品牌所發揮的作用日趨明顯。擁有多少全球性品牌,不僅是一個國家經濟實力的體現,也是經濟運行質量的反映。縱觀世界發達國家,他們之所以能夠在國際競爭中占據明顯優勢,就在于他們擁有一批國際競爭力強的著名品牌。不用說像美國、德國、英國、日本這樣的國家,就連芬蘭這樣只有600萬人口的小國,在當今激烈的全球化競爭中,居然也能依靠品牌與大國抗衡。芬蘭能夠成為世界上最具競爭力的國家之一,取勝之道就在于品牌。
據復大全球品牌數據中心(FBM)統計,中誠信品牌實驗室(TBL)和《91品牌網》發布的2015世界品牌500強的跨國公司,近76%進軍中國,它們憑借世界領先的技術、資金實力、管理經驗和品牌優勢,搶占中國市場。許多中國品牌還未出國門就遭遇這些跨國公司強勢品牌日益殘酷的競爭。
中國企業的品牌運營是在形成品牌意識之后產生的。我們通過品牌古國的榮耀對比今天的品牌發展狀況,來感悟今天的中國經濟和中國品牌的發展及其在世界上的影響,從中分析中國品牌與世界品牌的差距,進而有尋找中國品牌創建的路徑。
中國品牌走向世界的路有多遠?
鴉片戰爭以后,帝國主義列強強迫中國政府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隨著中外貿易日益發展,西方諸國為了保護本國經濟利益,占領中國市場,紛紛要求保護自己國家商品的品牌。如1902年9月5日英國政府與清政府在上海簽訂了《續議通商行船條約》,其中的第七款以及次年清政府分別與美國、日本簽訂的《通商行船續約》中都規定了保護外國品牌,防止中國廠商偽造的內容。
1923年北洋政府頒布了《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細則》,較為系統地規定了商標注冊與商標管理方面的內容。1930年國民黨政府公布了《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細則》,并于次年1月1日起實行。
1904~1923年,在我國注冊的商標總數只有2.59萬件,幾乎全為外國商標。1928~1934年,注冊商標為24 747件,其中華商為7 778件,占32%;外商為16969件,占68%。到1948年新中國成立前,注冊商標數也只有5萬件左右。這一時期的商標法有著濃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色彩,凡中外發生商標爭議,總是外國商標受到保護。這種商標上的民族歧視與經濟上的民族歧視和自我歧視緊密相連,同時也充分說明了經濟落后所導致的民族自尊的弱化。
改革開放近40年來,中國市場如雨后春筍般誕生了千千萬萬個民族品牌。但至今尚未有真正具備世界影響力的中國品牌。有人說,中國品牌的創立時間較短;有人說,當今國內的文化背景與制度環境限制了民族企業的發展;還有人說,由于質量與信用問題,許多品牌遭遇了突然死亡。眾說紛紜間,中國品牌走向世界的路究竟還有多遠?……